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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作者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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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至高神
      LV.8 渡劫期
      VIP 9

      为了省去大多数无用的铺垫,我准备入题直接点。

          上个世纪,作为解构主义美学奠基人的罗兰·巴特有个“文本诞生,作者已死”的著名观点。他认为:由于读者处于历史发展中,所以文本的结构和意义也就处于历时性的变化和开放之中。“解构”就应该成为一切文本的属性。作者对于作品的形成没有太大的作用,是读者的阅读对于创造性文本的产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读者在阅读时应该采取一种“评注”的方法,去发现作品的新的意义,及形成一个新的创造性文本。

          简而言之就是,这种美学观念旨在强调读者在一部作品的“完成过程”中重要的主动性,最大程度地忽略了作者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使得这个过程变成了一种类似单纯的读者和作品间的交流。

          现实情况下,广大作者也会或多或少也会觉得如此。当自己的作品进入到读者眼中时,自己就仿佛突然间失去了一切立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被喷也好,被赞也罢,当读者写下不同书评的时候,作者会发现自己的作品在不同的书评中变成了不同的作品。

          而放在当下的语境,或许会感受到来自另一层面的含义——读者变成了大爷——对于网文作者来说尤为如此。受制于“市场”这个不可抗力的因素,网文作者必须尽力去满足读者的需求而非自己的需求。

          这似乎对于作者是个灰暗悲观的现实——当然你也可以挺直腰板坚持己见,自己写自己的完全不为外界所动——但是,100个作者里最多只有1个敢真的这么做。

          作者在写过的过程当中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设立一个“隐含的读者”,这个读者的阅读水平等于或高于作者自己,所以作者会设想到读者在阅读到自己笔下刻画的一个精彩的细节的时候欢呼雀跃——当然,往往事与愿违——实际情况是大部分读者压根不会关注这些作者以为的“精彩细节”。我相信大部分作者都有类似的经历,一个连自己都要为之倾倒的情节设置或是细节刻画,放到读者面前后,立马变味为平淡的过场或者有意拖延。

          之前在原评的群里,青木把自己新开的坑给我看,我不断吐槽他的情节,然后他不断叫我往后看,还扬言我看完了给我200龙币作为医药费,后来神父出来说了一句:开头不好看谁管你。剧终。而我相信许多作者在自己的经历中也遭遇过这样的事。

          现在我们回头去审视最开始的那个观点——文本诞生,作者已死。

          真的是这样吗?

          即使作为一个过去文论课上的坏学生,我也并不敢对此作下对错的判断。但是我有一个观点或许可以说明一些什么——正如本文标题所言,其实读者是SB。

          首先让我们来假设一个情景:

          你在你的作品里面布置了100个梗,一部分读者只看出来了20个,所以这部分读者认为你的作品很无聊。这里我们其实可以看到,一切的前提是你作为作者给出了100个梗,读者被动地在其中因为自身原因只接受了20个梗,从而得出了一个对于这部分读者来说并不偏颇的结论——这部作品很无聊。

          这里我想表达的是,在阅读过程中实际上主动方仍然是作者而非读者。因为在正常情况下读者只能被动地接受作者的世界观和安排的悬念和故事情节,或者接受或者无法接受。

          接着还是如此,另一部分读者从你布置的100个梗中看出了50个,这部分读者认为你的作品有些意思,他们也许会看下去,也许会去找别的更对胃口的作品。你可以认为,这并不代表这部作品的价值,因为这部作品的价值是那完整的100个梗——所以理想状态是,有一部分读者和你心有灵犀,完全共鸣,接受了你的100个梗。

          然而现实情况是,更大的可能是你布置了100个梗,有一部分读者却分析出了120个甚至150个梗。比如奈须蘑菇的《空之境界》,于奈须蘑菇自己的话来说“这只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而读者却解读上了诸如人类存在的本质这种无比形而上的层面。

          读者自身经历和经验在这个阅读过程中非常重要,很多读者在阅读某一部作品的时候并非在客观意义上“完全”吸收了作品,所以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误解”。正如在看过本文后的读者如果会为此生气那便是真SB了一样。

          这也便是那句“作者已死”的诠释,因为那些从阅读过程中多出来的所有东西似乎和作者没什么关系。

          但是我们马上会看出其中的破绽来。

          因为,无论如何这终究是作者“给予”读者的信息所建立出的概念,尽管是这种“给予”是对于作者来说是潜在并且被动的。而那多余的梗则是由这些信息,通过读者的某种以自身为标准的思考,从作者的世界中延展出来的。也就是说,读者的感受和思考大部分独立在作品之外,是受着作者的引导,由于作品而生,而并非完全属于作品。

          这里我没有把读者和作者之间划清界限的意思,显然你们可以看出来,作者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是主动的——尤其是抒情类作品——我们不仅要看作品本身,还得去了解作者那个人。

          假使我们来了解大多数读者阅读《冰与火之歌》的过程,我们会觉得读者完全被作者牵着鼻子走,而少有自由发挥的阅读机会。

          自由主义有句名言叫做:在不知不觉中支配着人们头脑的暴政,是唯一真正的暴政,因为你无法同它作战。

          同理,读者的思维完全由作者所主导后,读者便只能高山仰止景行行止地服从。如果产生任何非议,那么别的读者一定会亲切地告诉非议者:Youcan,youup。

          于是读者变成了SB。

          至于读者智力上的感受或者思考,的确不是作者能左右的,但是诱因却是作者。

          读者在正常阅读一部文学作品的时候,必然是对整个过程有所期待而一无所知的。如果读者看了开头便知道大致的事件发生脉络和结局,那么这只能说是作者在专业上的失职。

          一个故事至少可以用一百种方式去讲述,作者必须深谙此道。作者与读者最大的不同就是必须从阅读和写作过程中汲取硬性的可行材料,这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引申罗伯特·麦基谈大情节的话来说就是:不要以为自己看过一些作品就已经理解了大情节,这种事是开不得玩笑的。只有当你确实能搞出像样的作品之后,你才敢说自己已经理解了。作家需要不断磨炼技巧,知道知识从左脑滑向右脑,直到智力感悟变成一种活生生的手艺。

          不然,作者只能是在笨拙的写作过程中词不达意地不断敷衍。

          之前谈到乔治·马丁的《冰与火之歌》,我一直以来认为这部作品对于读者来说是一部好小说,对于作者来说更是一部好教材。你可以翻来覆去地阅读,直到你学习到里面的各种叙事和描写技巧,对于细节的把控,对于整体的布局。

          只有这样,你才能最大程度地不会受制于你的读者,同时学会驾驭你的读者,如同骑士驾驭他的马。

          这也是对作者能力的检验。

          我们可以看到过去很多失败的例子。

          因为作者能力的欠缺,受读者观点的束缚,而导致了自己的作品或多或少这样或者那样的失败——比如灰熊猫;因为作者能力的欠缺,最后甚至控制不好自己的场子,不了了之烂尾收场——比如萧鼎和南派三叔。

          我并非能站在一个崇高的角度去俯视众生,我只是身在其间便发现了这样的现象——因为在我身上也会发生这样或者那样的失败。

          比如脑子里的构思却在写成正文的时候表现不出来,比如剧情的发展趋势不受自己控制,比如人物的塑造千篇一律,比如台词的设计幼稚无聊,比如细节的描写——关于这个我今后还会写一篇文章来详细分析。

          现在我们要谈到的是——从以上可以看出来——绝大多数的读者——是!完!全!不!会!在!意!以!上!所!提!到!的!所!有!内!容!的!

          因为读者是SB。

          但是作为作者你必须能熟练地运用各种技巧去表现你要表现的一切,并且牢牢忽悠住读者,让他们进入你的城邦。

          记住,你是这个城邦的王。

      下附:《海因莱因谈写作》By罗伯特·索耶(RobertSawyer)/飞氘译

          海因莱因提出过五条科幻写作法则,他说过,他不怕把这些法宝告诉别人,哪怕它们会教人们如何去抢他的饭碗——因为他知道,几乎没有人会遵循这些法则。

          根据我的经验来看,确实如此:假设开始时有一百个人说他们想成为作家,那么每抬出一条法则,就只会有一半的人留下来,另外的一半人将无法坚持。

          下面,我将和大家分享这五条法则,之后还会加上我自己的第六条。

          法则1:必须动笔

          听起来简直可笑是吧?可是这却是很难做到的一条。你不能只是嚷嚷着要成为一个作家,你也不能仅仅只上一些写作课,或者只是研究一点点写作方法,或者就做些白日梦,幻想有一天动笔写下你的大作。成为一个作家的唯一办法,就是老老实实地把自己搁在电脑前,开始写作……

          你们谁敢抱怨说自己没时间写作?对于真正的作家来说,要是没有别的办法弄到时间,就只好去“买”一些了。看看加拿大多伦多的特伦斯·M·格林吧,他是一名高中英语老师,他的第三本书《灰地暗影》(ShadowofAshland)就刚刚由著名的出版公司Tor出版。每隔四年,特伦斯就会离开讲台,然后用一年的时间来专心创作,其间毫无薪水可领。我认识的大多数作家都曾为了他们的艺术事业做出过类似的牺牲。

          我们最初那一百个雄心勃勃、说是要成为作家的朋友里,有一半将是永远都不会提笔写任何东西的。现在,我们还剩下五十个……

          法则2:开了头,就得写完

          如果不把一篇东西从头到尾弄上一遍,你就学不会写作。没错,你历尽艰辛写出来的头几页也许不怎么样,你可能想把它们丢进废纸篓里——但是别扔,逼着自己写下去,直到把它写完。一旦有了一个完整的草稿,就是说,有开头,有中间部分,有结尾,你会惊讶地发现,很容易看出哪部分是成功的,哪部分是失败的。除非自己亲自动手写出一篇完整的东西来,否则你永远都掌握不了诸多情节、悬念以及人物性格发展这一类要素的写作技巧。

          于此相关的一点是:如果你是某个作家研讨会中的一员,每次千万别让其他人一章一章地来评论你的小说。随便从书中挑出一章,谁都无法就此对整本书做出恰当的评价,而你也只能得到毫无意义的建议:

          “这部分看起来和主题无关……”

          “不,不是的,实际上,从这里开始,之后的一百页都至关重要……”

          在剩下的这五十位潜在的作家中,有一半永远都写不出一个完整的东西,剩下的二十五位选手还有胜出的希望……

          法则3:控制改稿的冲动,除非编辑发话

          正是这一条,让海因莱因在文学创作老师那里惹了麻烦。关于这条法则,更恰当的表述也许应该是这样:不要没完没了地修改你的故事。反复修改、字斟句酌、精雕细磨……这些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有句古谚说得好:故事的精妙永无止境,随他去吧。所以,让你的故事“随他去吧”。

          每改一次,故事就变一个样子;如果在某个时候,你发现自己再改下去,故事就会回到之前的某个样子的话,这意味着,面包该出炉了。

          而且,有一点海因莱因是对的(尽管许多初学者不信):如果你的故事接近出版标准,编辑就会告诉你怎么修改才更好卖。一些小型杂志会详细地给出他们的修改意见,不过你也一样会从诸如《类似》、《阿西莫夫科幻小说》以及《幻想与科幻小说》那里收到编辑的修改建议的。

          现在,我们这二十五位作者李,有十二个会没完没了地雕琢他们的作品,因此他们已经出局了;另外有十二个终于宣布写完了一篇东西;而第二十五位,则被我们的法则劈成两半,正绝望地看着自己的双腿,不知该往哪边迈……

          法则4:必须把稿子推向市场

          对初学者来说,这是最困难的一条。你可不能单方面宣布自己就是个“专业作家”了,出钱买你文字的人更有资格来给你封这个头衔。在把作品呈献给编辑之前,你可以一直幻想自己像《斐奥纳瓦织锦》三部曲的作者盖伊·凯佛列·凯伊或者科幻作家威廉·吉布森那样出色。但同时,你不得不正视现实,看一下你的幻想是否经得起检验——而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我认识加拿大的一个很有抱负的作者,他写完一个故事之后,常在两年后才寄出去。他说他没有美国邮票可以贴在回邮信封上。实际上,他认识不少经常去美国的人,他们都能为他捎回些美国邮票;实际上,他还完全可以开车穿过边境,自己去买几张邮票回来;实际上,也并不需要什么美国邮票,用国际回信券就可以了,这些在大型邮局就可以买到。(而且住在多伦多的人可以在阿德莱德南大街260号的多伦多第一邮政局买到真正的美国邮票。)

          不,他缺乏的并非邮票,而是勇气!他没有胆量去弄清楚自己的文章究竟能否卖出去。

          别像个胆小鬼一样,把你的故事寄出去吧!

          在余下的十二个作者里,有一半的人将不会鼓足勇气去投稿,现在只剩下六个了……

          法则5:不停地投寄,直到卖掉

          无需怀疑,稿子总有被拒绝的时候。几乎可以肯定地说,第一次投稿总会被拒绝,但不要就此退却。到目前为止,我已经被拒绝过142次了。而我认识的每一个职业作家都有一大堆的退稿信。(艾多·梵·贝尔根是加拿大一位多产的恐怖小说家,他曾在一次科幻大会上做过一次著名的演讲,题目就是《退稿孕育兴旺》,并当众朗读了这些年来收到的部分退稿信。)

          如果你觉得退稿信力的建议不错,就把故事修改一下,然后再寄回去。如果觉得那些建议不好,那就简单了:把它丢进信封里,换个地址,寄给另一家。总而言之,坚持到底。我个人的最高纪录是:一个故事投了18次才卖掉,但它最终还是找到了理想的归宿。(过了一阵子,我又把它卖给了一个文选集,可见一个故事卖掉一次之后,就可以为我们开拓一个全新的市场。)

      如果你的故事被退回来,当天就把它转寄别处吧。

          和之前一样,剩下的六个人里,有三个在稿子第一次被拒绝后极度沮丧,然后放弃写作,永远不再提笔了;不过,还有三个在坚持着……

          法则6:写点别的

          最后这一条是我自己的法则。我见过相当多的初学者长年累月地在一则故事或某篇小说上狠下功夫。一旦完成某个作品,就开始写新的东西吧。在把处女作寄出去后,不要苦等着音信儿,继续干活吧,启动下一个写作计划。(同样的,如果你发现目前的写作遇到了困难,自己陷入了创作瓶颈,那就写点新东西吧——一个真正的作家总是可以写点什么的。)你得创作出一箩筐的作品,这样才算得上一个专业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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