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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章 浅谈推理小说的诡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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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作学堂第五讲:《浅谈推理小说的诡计(上)》

        [作者:推理世界来源:推理世界时间:2009/12/2517:29:00

        创作学堂第五讲

        《浅谈推理小说的诡计》

        文/历史

        诚然,一部推理小说好与不好,很大程度上是看它的诡计如何。那些成天叫唤“诡计已经穷尽”的人,因为本身写不出什么骇人的诡计,所以就一概认为其他作者都跟他们一样只是在无休止地重复,这样一叶障目未免太偏激了。

        不管怎么说,写一个超出想象的诡计更能语不惊人死不休,更容易博得满堂彩。毕竟,这是推理小说。

        那么,怎么才能在诡计上取得突破呢?

        范达因在他的“侦探小说二十法则”中的最后一条提到,有些侦探小说的常用手法,都被用烂了,一个自重的小说家是不会去使用这些手法进行创作的。

        我觉得,范达因所说的是有道理的,而从他那时到现在也有快一百年了,被一而再、再而三重复使用的套路多如牛毛,以下简单说几个。

        一、用线或绳子等物件伪装密室

        看到一扇门,然后作者花一万字研究怎么用几根线把这扇门从里面锁上,我就头疼。怎么我家的门没这功能?就算这些线罗列盘旋得再巧妙,我也不想看这样的推理小说。

        二、另外一系列伪装密室的手法

        比如说门并没有锁,而凶手伪装成被锁上的样子,使劲地撞门;或者凶手把钥匙藏在身上,进门之后趁人不注意把钥匙扔在屋里;再或者凶手躲在屋内,待人撞开门之后混入人群……这些都是老套到不能再老套的手法,能免就免。

        三、凶杀是在到达犯罪现场之后才发生的

        譬如说,我们听到楼上有一阵尖叫,然后冲上去,“乒呤乓啷”砸开门后发现一具尸体倒在那儿。这时候有个人自告奋勇上去验尸,谁想到那尸体是活人假扮的,验尸的人趁这时候动手行凶。这个也太滥了,一屋子人都这么好糊弄?

        四、目的再明显不过的毁尸

        尸体的头被割下或者脸被划烂……不用我多说,百分之九十九的读者肯定最先想到:这不是我们所认为的死者,只是一件如假包换的替代品,而本想让我们认为是死者的人,反而是凶手。这个手法实在是骗不了人,只能糊弄糊弄没看过推理小说的人。

        如果要写好推理小说,以上这些都是兵家大忌,但并不是说就不能用。只要改头换面、和其他诡计结合,就能旧瓶装新酒,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那么如何来进行改头换面呢?这里要牵扯到一项比较。

        任何一个诡计都由两部分构成,谜团和解答,缺一不可。我们把谜团和诡计划分为两个等级:天上的和地上的。那么就会出现四种组合,分别是:

        天上的谜团+天上的解答

        天上的谜团+地上的解答

        地上的谜团+天上的解答

        地上的谜团+地上的解答

        看上去似乎很绕,其实不然。这其中,天上的解答可遇不可求,有的推理小说家一辈子也未必能写出一篇这样的文章,所以我们只说地上的解答。地上的解答配地上的谜团写出来都丢人,所以我们来看看一个普普通通的解答配合一个天上的谜团,能有什么效果。

        岛田庄司的《眩晕》就是一部谜团无比宏大的小说。雌雄同体人、世界末日、太阳消失、核子大战、恐龙频现、不可思议长出的肢体、兽头人身的怪物、尸体复活、电梯幽灵……这些不可能现象取出任何两三个,就可以撑起一部长篇小说,而岛田庄司却毫不吝啬地把它们糅合到了一起。问题是,这些谜团看似宏大、诡异,其实解答相当一般。读者在看完之后十有八九会把书一扔,大骂一句。但已经从头到尾读完了,作者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天上的谜团其实是很容易构造的,古怪背景结合恐怖传说,加上一些匪夷所思的超自然力量,总能吸引读者的眼球。

        我们从设计谜团入手,来探讨一下如何创作一篇还算过得去的小说。

        先从时代背景开始。普通的家族谋杀,阿加莎?克里斯蒂来写一般都是在一个庄园里;约翰?狄克森?卡尔来写可能会搬到英国的古堡中,而我们可以更加夸张。

        这是一幢古怪的房子,建筑师在主人的要求下设计出如此怪异的作品,浑然不似现代社会的产物。这座宅邸并不是四四方方的,它有数不清的棱角和墙面,每个墙面都呈正六边形,墙面与墙面之间贴得严丝合缝。这座庞大的建筑物是由成千上万个小六边形构成的。不错,它的名字正如它的形状―蜂巢。

        它的主人,GOLY伯爵夫人,是个老寡妇。这个女人,还没过门就把丈夫克死,守了四十年的寡,和她丈夫一样独裁,掌握着几个侄子、侄女所应得的那部分财产。由于专制、蛮横和过分的顽固,人们都称呼她“蜂王”。

        背景交代完了,这应该比干巴巴的家族中的族长有趣许多,至少我们已经看见,一座古怪的房子,一个异样的、荒诞的、诡异的环境已经产生了。

        接着就要开始出现案件了。古典推理中,阿加莎?克里斯蒂以案件特别无聊著称,一般都是毒杀,有几次是枪击,有几次是被钝器击打,有时候是匕首刺死,总之,很少有大面积流血的场面。埃勒里?奎因也比较文明,导致分尸杀人的《埃及十字架之谜》都不像他的作品了。但我们不能这样,一定要把场面弄得越大越好。

        某日,是GOLY准备宣布遗产继承人的日子,家族中所有男女老少都聚集到了“蜂巢”。但就在公布遗嘱的那天夜里,惨剧发生了。

        首先要说明的是GOLY的恶趣味。由于她极其喜欢蜜蜂,所以有收藏蜂蜜、蜜蜂标本、马蜂巢的爱好。

        GOLY被人发现死在一个巨大的玻璃瓶中,而这个瓶子是她用来装上好蜂蜜的,现在她被浸泡在黏乎乎的蜂蜜中,已经断了气。死因是被枪击,而尸体在蜂蜜中保存得很好,完全没有腐败的迹象。

        因为“蜂巢”是建在一座孤岛上,人们发现通讯被切断,船只也被破坏,无法和外界取得联系,也无法离开这座岛了。GOLY的律师要两天以后才能到达,现在大家等于与世隔绝了。

        本格推理小说中有一类叫“暴风雪山庄”,是所有推理小说家们最喜欢运用的手法。岛田庄司曾说过,创作推理小说还是从“暴风雪山庄”和“范达因主义”入手,最为简单方便。而杀人手法怪异至极,也能吸引读者。

        第二个死者出现了,是GOLY的面首VONYO。VONYO被发现死在马蜂窝堆中,整个人被叮得体无完肤,惨不忍睹。VONYO同样也是被枪杀的,随后被拖到放有600个蜂巢的温室中,并在他身上撒上让马蜂敏感的药物,所以成千上万的马蜂群起而攻之。

        家族中的成员非常害怕,这时候,侦探得登场了。

        侦探的塑造,就不多说了,我在《创作学堂》第三讲里已经说过了。

        LISY是GOLY的远房侄子,不知为何也受到了邀请,而他平时就有收集昆虫标本的爱好,对这些蜜蜂爱不释手。

        他展开调查,与GOLY的一个侄女互生好感。

        推理小说加点爱情元素是大家都喜欢的,虽然和诡计无关。

        调查一无所获,第三个死者又出现了,是GOLY的另一个远房侄子MATY,被做成标本挂在标本室内。四肢已经被折断,用巨大的钢钉打入墙体中,还用塑料布做了一对滑稽的翅膀。

        到这里为止,三个死者悉数登场,案件进入白热化状态。诡异程度和恐怖指数都不低―至少在谜团上完全占据了上风,至于解答如何,那就只能将就一下了。

        LISY的调查已经接近尾声,他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VONYO尸体上穿的鞋非常不合脚,似乎并不是他的鞋。他经过更多细微的观察,发现死者并不是VONYO。如果死者不是VONYO,那么他去哪儿了呢?只有一种可能,凶手就是VONYO。

        到这里为止,用了一个很老套的身份替换诡计,至于杀人动机,可以为财也可以为情,这都无所谓。假VONYO是久久未到场的律师,其实他早就来到岛上,被VONYO杀死藏匿,到时候准备拿来顶替自己。

        整篇小说到此告一段落,所用的手法就是在谜团上下功夫,在解答上瞎应付。平心而论,这样的小说,如果写得好、写得精彩,同样能够吸引人的眼球,让人看着不觉得无聊乏味。从其他推理小说中吸收诡计,进行一些改头换面―注意一定要加上自己的东西,不能照搬,不然跟抄袭无二―不啻为新手创作推理小说的一条捷径。

        (刊登于《推理世界》2009年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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